吉林市成立全省首家普法协会
如何改变普法实践中的观念落后、手段滞后、合力不足、缺乏创新、针对性不强等难题,是当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今年6月,吉林市不断探索,大胆实践,成立了吉林省首家普法协会—吉林市普法协会,成为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举措、新亮点。
协会秉承“研讨发展、资源共享、破解难题、交流推动、服务保障”的办会理念,由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地方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组织,是专家学者与普法工作者相结合的社会团体。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批准,市民政部门审查确认,受市司法局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开展普法宣讲、培训普法骨干、承担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等教学任务;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先进工作经验,开展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调查研究等八项重点工作。
6月12日,在吉林市委会议中心组织召开了吉林市普法协会成立大会。市民政局领导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吉林市普法协会的批复》,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焦方伯作了致词,宣读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草案)、协会会费收取标准与管理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成员,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议,选举产生了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第一届理事会名誉会长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黎海滨,市政府副市长王志厚。
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新成立的普法协会高度重视,多次专题听取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新当选的普法协会会长、市司法局局长焦方伯作了表态发言:一是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团结教育全体会员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一步做好发展会员的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类服务机构和平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协会工作组织有序、管理规范、运行良好。二是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协会的“理论阵地”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部门合力”作用,构造“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沟通平台”作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工作,提高普法实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努力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普法教育新模式。三是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实践中共同研究、共同探索、共同总结,推动吉林市普法协会不断地完善发展。
目前,普法协会会员已达146家单位,主要包括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大中专院校、人民团体、金融单位以及部分国省大中型企业等。普法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六五”普法工作由教育宣传向理论研讨跨越、由单一方式灌输向多元化模式过渡、由专业机构普法向“谁执法谁普法”格局转变,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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