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磐石市根据吉林省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情,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抓机制,增强法治文化建设保障力
一是抓领导机制建设。全市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各年度重点工作,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并作为推进“法治磐石”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重点工程常抓不懈。二是抓责任机制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列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施目标量化考核,责任到人,做到工作指导有计划、操作内容有方案、督查考核有通报、整改落实有措施。三是抓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几年来已拨付10万余元,投入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各乡镇街区也普遍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四是抓联动机制建设。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和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法治文化活动联动机制,通过召开协调会、法治文化宣传联席会、法治文化研讨会等形式,统筹协调解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安排部署工作重点。
二、抓载体,唱响法治文化建设主旋律
一是抓下乡巡演。自2011年起,磐石市“六五”普法法治文艺下乡巡回演出活动在全市有序展开。此次活动利用农村大集和重大节日,每年在每个乡镇(街区)统一组织演出,共计编排50多个法治文艺节目,所有节目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磐石”为主题,节目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爱到群众普遍欢迎和好评。二是抓法治文化进机关。在全市66个党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法治文化进机关活动,完善了机关法制教育宣传栏、学习园地,确保每人一套《“六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在办公场所、机关周边设置法治名言、警句、格言,把法治文化融入机关的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之中,打造富有机关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法治文化。三是抓法治文化进校园。在磐石市各中小学校组织青少年法制报告会、法制故事讲演、法制漫画创作比赛、法制影视观摩、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法制图片、法制漫画等形式,建设集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校园法治文化长廊,不断创新校园法治文化载体,增强互动效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市第三中学在每学期开学后都要组织一次大型法律知识讲座,2012年在市法院的配合下举办了“青少年模拟法庭”,由于是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对学生的触动颇深,收到的效果十分明显。四是抓法治文艺作品创作。连续两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到书画作品60余件,小品、诗歌、小说等多种体裁的作品120余件,其中有两篇优秀作品被推荐到“法制日报”社区版。五是抓法律参事。法律参事是磐石市为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需要而创新的工作载体。他们从公检法司四部门选派296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警为全市268个村、28个社区担任法律参事,在应邀、应询为各村(社区)提供法律上的服务与帮助的同时,不定期地组织所负责村(社区)的文艺骨干编排小品、快板、三句半等法治文艺节目,利用农闲时间为群众演出,在潜移默化中对群众进行了普法教育。
三、抓阵地,演好法治文化建设重头戏
一是抓城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几年来,全市各级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建成各种形式的法治广场2个、主题公园1个、主题长廊5个、大型电子显示屏1处,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二是抓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镇村广泛开展“五个一”工程,即一个法制宣传专栏,一个固定的法制教育阵地,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目前,全市70%的镇和60%的村落实了“五个一”工程,为繁荣农村法治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烟筒山镇前锋村投资1万余元建立了法治宣传长廊和法治小广场,把涉农法律法规用图片的形式展示出来,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三是抓媒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磐石电视台、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磐石报等新闻媒体,设立“平安磐石”、“法制园地”、“法律法规”、“廉政之声”等专题栏目,形成了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文、网络上有形的全天候、立体式法治文化阵地。
四、抓队伍,找准法治文化建设突破口
一是抓好创作队伍建设。建立和培育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队伍,充分激发文艺创作、诗社、摄影书画爱好者等艺术人才的创作热情。先后与市文联、市文化馆等单位重点培育了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人才20余人,创作法治文艺作品近百篇。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培育和优化文艺演出专业队伍,充分发挥磐石市艺术团专业演出队伍的职能,编排创作了一台法治文艺节目,深入到乡村、社区进行演出,深受群众欢迎。磐石市司法局与磐石市艺术团联合在磐石文化广场举办的“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磐石”大型广场法治文艺演出,首场演出的观众就达三千多人,社会反响良好。三是抓好业余队伍。注重培育和发展农村(社区)法治文艺演出团队,引导他们在基层经常性地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据统计,全市共有镇村(社区)法治文艺演出队26个,他们长期活跃在基层,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有着较高的演出水准。小品《你妈我妈都是妈》、单出头《拆墙》等在吉林市法治文艺汇演中获优秀节目等殊荣。